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要求
什么是安全卡?
安全卡全稱“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是指導駕駛員、押運員及應急救援人員對事故初期處置的重要資料。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安全卡,并將安全卡放置于車輛駕駛室內易于獲取的位置,掌握安全卡內容并正確操作。
隨車攜帶安全卡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第二款 運輸車輛應當安裝、懸掛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標志,隨車攜帶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保障道路運輸安全。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應當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的要求,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未攜帶安全卡如何處罰?
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四十四條,未按照規定隨車攜帶危險貨物運單、安全卡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安全卡的格式和內容是什么?
1.不再“一品一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5部分:托運要求》(JT/T 617.5-2018)對安全卡的樣式和內容進行了更新,取代了原《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的要求。舊的安全卡要求每種危險貨物配置一個安全卡,主要內容包括危險貨物名稱、危險性、處置措施等,不同的危險貨物安全卡內容有相應的差異。實踐證明,駕駛員、押運員及應急救援人員很難記住品名繁多、內容復雜的安全卡,一旦發生事故,很難發揮作用?!段kU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5部分:托運要求》(JT/T 617.5-2018)在總結現有經驗的基礎上,借鑒歐洲國家做法,將安全卡內容進行了優化,便于掌握。
2.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規定事故發生后,車組人員需采取的基本應急救援措施;第二部分規定不同類別項別危險貨物發生危險事故后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車組人員應采取的防護措施;第三部分規定危害環境物質和高溫物質發生事故時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車組人員應采取的防護措施;第四部分規定運輸過程中應隨車攜帶的基本安全應急設備。
具體樣式詳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5部分:托運要求》(JT/T 617.5-2018)附錄D。
新的安全卡樣式
舊的安全卡樣式(已廢止)